評鑑項目:1-2行政效能
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
1-2-1 依特殊教育發展趨勢、學校願景與發展特色訂定校務發展計畫,且能落實執行與定期檢討。 1.學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實施進度,以及定期檢討紀錄。 2.其他佐證資料。
學校自陳與自評(學校填寫)
■完全達成
1-2-1-1學校校務發展計畫訂定有短、中、長期目標,各處室據以規劃工作計畫並於每學年進行檢討與修訂並編列學校相關預算及撰寫計畫提出申請。
1-2-1-2定期召開委員會議形成共識,學期初列入行事曆並於學校末執行檢核,未達成項目進行說明。於寒暑假期間進行績效成果展示觀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