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項目:1-2行政效能
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
1-2-3 定期召開各項法定會議,確實執行會議決議並有追蹤機制。 1.各項法定會議紀錄與決議執行情形。 2.其他佐證資料。
學校自陳與自評(學校填寫)
■完全達成
1-2-3-1法定會議依實施計畫每學期定期召開,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各項會議均有記錄並妥善保存公告周知。
1-2-3-2建立google行事曆統整計畫及行事曆,依序執行,並於行政會報管控執行狀況,檢討成效,各項決議列入管考追蹤紀錄。
1-2-3-3辦理期末成果彙編觀摩,提出鼓勵與檢討。
1-2-3-4配合桃園市聘任督學蒞校視導訪視填寫檢核表。
1-2-3-6各處室所辦理之活動,其計畫、會議紀錄、成果報告書等皆妥善留存並公告於校首頁。
1-2-3-7實施行政會議追蹤列管檢核、期末行事曆檢核及績效成果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