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項目:2-1課程發展
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
2-1-2 學校課程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特質與需求,提供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及相關支持服務。 1.學校課程計畫相關資料。 2.課程架構與課程規劃之相關資料。 3.其他佐證資料。
學校自陳與自評(學校填寫)
■完全達成
2-1-2-1依據本校學生之特殊及需求,課程設計納入個別之特需課程,學科及職業相關課程皆採取分組形式以符應學生能力興趣及需求。
2-1-2-3新生於報到時進行學科、動作能力及興趣等相關入學評估,並將其評估結果以數據資料呈現,同時為編班及各科分組教材設計之依據並於新生分班會議時向各班導師說明。
2-1-2-4舊生於前一學期期末IEP會議中依據其需求及能力給予合適之教材設計規劃。
2-1-2-5辦理全校動作能力評估,分別施測項目:1.站起走測驗2.抬重箱3.接懸吊球4.單腳站立5.推重物6.鎖螺絲(開眼/遮眼)7.語言評估(新生),智能球評估施測項目:分為上肢(拿球、抛球、擋球),下肢(直線、曲線盤球),並分析相關數據提供給導師於教學上應用。
2-1-2-6期初由專團人員入班進行學生現況擬定初步服務計畫與教學現場之建議,各項記錄表件提供IEP會議時與家長討論確認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