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項目:3-1學生輔導
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
3-1-1 訂定學務與輔導年度工作計畫及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並確實執行。 1.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之推動情形。 2.其他佐證資料。 訂定學務與輔導年度工作計畫及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建構三級輔導預防機制,落實學生輔導工作。
學校自陳與自評(學校填寫)
■完全達成
3-1-1-1依據教育政策、學輔相關議題、配合特殊需求學生與其家庭社會適應現況,訂定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年度工作計畫。並依輔導原理原則,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落實三級輔導機制。
3-1-1-2依法成立輔導工作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生命教育推動委員會、家庭計畫推動執行小組、學生獎懲委員會、住宿生管理委員會等各類委員會,妥善規劃校園整體活動。各類委員會每學期除定期會議外,並依議題需求召開臨時相關會議。其中高三畢業旅行規劃小組及學生獎懲委員會皆有學生參與其中討論與決議。
3-1-1-3鼓勵導師於暑假期間即進行家庭訪問,建立學生檔案資料與家長建立良好關係。並定期召開導師會議、教師會議及教師助理員會議,提供議題討論、意見交流及政策宣導之平台。
3-1-1-4依主管單位來函依規定修正輔導管教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