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項目:3-2生活教育(含住宿管理)
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
3-2-3 住宿管理辦法完整,且依辦法確實執行;管理人員配置適當,依工作守則及標準作業流程執行任務,且能妥善處理偶發事件(無住宿者不列入計分)。 1.宿舍管理辦法及其執行紀錄(無住宿者不予計分)。 2.其他佐證資料。
學校自陳與自評(學校填寫)
■完全達成
3-2-3-1訂定本校住宿生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依據章程定期召開住宿生管理委員會,討論並審核住宿生資格及住宿管理相關議題。
3-2-3-3訂定本校住宿生管理員工作執掌,住宿生管理員依工作執掌確實執行任務,並每日填寫工作日誌。
3-2-3-4訂定學生住宿申請管理要點及學生緊急傷病事件處理辦法,明定詳細處理流程,供宿舍管理員於偶發事件時可依流程處理。
3-2-3-5辦理在職訓練相關研習,並定時召開檢討會議,主管不定期至宿舍關心宿舍生活,必要時提醒住宿生管理員應注意之事項。
3-2-3-6鼓勵宿舍學生積極參與課後扶助課程,提供多元的休閒體能活動,豐富生活品質。
3-2-3-7校長居住所於學校附近,必要時可通知校長危機處理流程,尤其是疫情期間,考慮到大家安全,應變措施需得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