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項目:3-5性別平等教育推動與性平事件防治工作
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
3-5-1 依法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擬定年度實施計畫、編列預算並確實執行,校內並具備有校園性平事件調查人才庫之專業人員。 1.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設置及運作的相關資料。 2.其他佐證資料。
學校自陳與自評(學校填寫)
■完全達成
3-5-1-1依法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規定組織運作,並鼓勵教師進修取得資格認證。
3-5-1-2每個新學年的期初會議訂定年度工作計畫,每學期的期末會議則確認實施內容及執行成效,期中依實際需求召開。
3-5-1-3每年度編列定額10萬元性別平等教育預算,支應購置性平教材及辦理研習等活動支出。
3-5-1-4每學年由校長遴聘具有性別意識之委員17名,110學年度委員會委員性別比為7男10女,包含5名調查專業人才(4名高階、1名初階)及4名防治教育人員。
3-5-1-5爭取基金會鼓勵擔任調查委員之辛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