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項目:3-5性別平等教育推動與性平事件防治工作
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
3-5-4 確實公告與宣傳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能針對發生之事件展開調查處理。 1.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措施辦法與相關防治宣導活動紀錄,以及所發生之事件的處理資料。 2.其他佐證資料。
學校自陳與自評(學校填寫)
■完全達成
3-5-4-1相關法規均公告於網站專區,性別平等事件均審酌家長意見及事件必要性由委員會決議調查與否,調查程序均依法執行,後續並依調查委員提出之建議落實教育與追蹤輔導。
3-5-4-2相關法規均公告於網站專區,每學年辦理工作隊學生職前訓練以及畢業生求職防騙宣導,進行職場性騷擾性侵害防治等相關宣導。
3-5-4-3每學年度均做校園性別案件分析說明;平時各處室即透過宣導講座、會議宣導、即時新聞單張以及個別/團體輔導等形式, 提供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知能及輔導。加強宣導性別事件之類型及相關處理流程,提升同仁對於性別平等的意識及性別事件的敏感度,俾利性別事件的預防及發生時的即時處置。
3-5-4-4持續針對學生辦理相關宣導活動以及課程融入教學,強化學生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求助能力;針對同一行為人於不同時間涉及多案或是一對多之行為人,除了透過 8 小時的行為人防治教育來加強性平意識、了解行為後果外,建議可評估學生個別狀況透過校內認輔制度或是個別/團體輔導等方式,與行為人建立穩定的互動關係並適時進行機會教育。
3-5-4-5性平會於 109 學年度申請張老師基金會專業講師入宣講有關「網路交友」及「性騷擾防治」等議題,另也邀請校內老師融合帶班教學經驗進行相關議題的分享,期望宣導內容可更貼近學生理解程度及生活需要,藉此加強安全使用網路之認知及校內校外之自我安全保護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