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項目:3-5性別平等教育推動與性平事件防治工作
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
3-5-5 訂定懷孕或性別平等事件學生之教育與輔導等相關措施,並確實執行。 1.對個案或求助學生之輔導與諮商紀錄。 2.性別平等,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相關規定與危機處理流程,以及所發生之事件的處理資料。 3.其他佐證資料。
學校自陳與自評(學校填寫)
■完全達成
3-5-5-1訂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及「輔導及處理學生懷孕事件要點」,針對懷孕或性別平等事件學生,提交性平會擬定教育與輔導措施,並據以執行與追蹤。針對個案或導師轉介有需求之學生,進行相關輔導與諮商。
3-5-5-2學校網站設性平教育專區提供各項表件、相關法規、參考教材、宣導資料等供參考。
3-5-5-3依法設立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輔導及處理學生懷孕事件要點,於大型活動場合進行相關宜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