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項目:5-1教師專業
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
5-1-3 學校校長及教師每學年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有專業回饋紀錄,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 1.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及相關共備、觀課、議課之討論會議紀錄。 2.其他佐證資料。
學校自陳與自評(學校填寫)
■完全達成
5-1-3-1 107學年度透過前導學校計畫並結合桃園市頒布之國中小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要點,經由校內課發會共同討論,規劃設置本校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要點,每人每學年需至少擔任一次授課教師及一次觀課教師,結合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三部曲之備觀議課表件及桃園市頒布要點內參考使用的教學活動設計單、教師自評表及同儕學習影像紀錄,發展出本校公開授課使用的六份表件。
5-1-3-2於107學年度起每學年皆辦理全校公開授課,全校教師及校長皆參與,並將完成之表單上傳至雲端,經由教學組檢視後核發研習時數。
5-1-3-3藉由公開授課的辦理,強化校內職業類科社群及各教學研究會的教師間的聯繫進行共同備課,結合新進教師教學觀摩及初任教師輔導等教學演示場合,使教師同儕間可互相回饋與勉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