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項目:5-2社群運作
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
5-2-1 校內教師建立相關專業學習社群並有完整計畫;確實執行且有公開成果發表與分享。 1.社群引導教師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運作機制,以及專業學習社群相關計畫與成果。 2.其他佐證資料。
學校自陳與自評(學校填寫)
■完全達成
5-2-1-1依校本課程內涵及教學需求、教師專業需求,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帶動校內教師專業成長學習風氣,並建構相關教材。
5-2-1-2本校定有教師社群成立要點,並於內容明訂會議召開及成果產出等相關規定。
5-2-1-3自106學年度成立正向行為社群至今,鼓勵教師參與專業社群,藉由導讀專書、聘請專家學者演講分享及案例分析研討等方式,提升參與社群成員間之自我成長省思,目的為能運用於教學現場。
5-2-1-4社群種類不設限,教師可根據自身專長及授課內容成立社群,並且進行實作等方式來增加教學之經驗分享。
5-2-1-5於期末進行各社群之成果分享,並結合教師研習共同辦理。